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防疫、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险性的废物,是引起疾病传播或公共卫生问题的重要危险因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湖北省、武汉市医疗废物处置需求在短时间内骤增,各地医疗废物产生量也不同程度增长。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但也暴露出了处置能力不足、应急水平不够等突出问题。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设施方面短板做出重要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
感染性废物主要指被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医疗物品以及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的危险;
病理性废物主要包括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病理组织;
损伤性废物主要是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药物性废物主要是过期、淘汰、被污染的废弃药品以及毒性药物等;
化学性废物主要是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化学试剂等。
医疗废物具有的病毒危害是一般生活垃圾的几十倍上百倍,且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若管理或处置不当,极易成为病毒传播的源头,同时易造成土壤、水体和空气等污染。
我国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始于20世纪90年代。1989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监管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初期由于监管缺位等原因,多数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出现了将医疗废物随意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漏洞。2003年非典疫情爆发后,我国医疗废物逐步进入规范管理和快速发展阶段。2003年,国务院颁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组织建设,同时确定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随后,国务院印发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建设综合性危废医废处置设施,在地级市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300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健委、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对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进行统筹布局,要求到2020年底前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每个县市都建成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置,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
(二)我国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的摸底调查,截至2019年底,全国医疗废物产生量约3940吨/日,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约4900吨/日。从全国范围来看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满足日常需求,但仍存在处置能力区域分布不均衡、部分设施环保排放不达标、部分设施技术工艺选择不合理、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
从全国293个地级市情况看,约一半的地级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日常需求,80多个地级市基本可应对突发疫情,约50多个地级市处置能力不足,仍有辽宁省营口市、铁岭市,湖北省仙桃市,湖南省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广东省汕尾市,海南省三沙市、儋州市等城市未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从县级情况看,我国大部分县级地区医疗废物主要是运送至市级处置设施进行处置,有约10%的区县通过多县联建的方式建设设施,统筹处置多个县域医疗废物,另有新疆、内蒙、贵州等西部地区少数县城,由于交通不便、运距较大等原因,在本县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当地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处置方法
从处置效果来看,医疗废物处置工艺主要分为减量化工艺和非减量化工艺。减量化工艺主要包括焚烧法、热解法、等离子法等,非减量化工艺主要包括高温蒸汽(蒸煮)灭菌法、化学消毒法、卫生填埋法等。
1.焚烧处理技术
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理技术来源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即通过高温热处理的方式,使医疗废物中有机成分发生氧化分解反应,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和减量化。焚烧处理技术适用于全部五类医疗废物处置,具有消毒杀菌彻底、废物毁形度高、减容减量效果显著等优点,且焚烧处理技术相应处理标准规范齐全,是较为理想的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缺点方面是焚烧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废渣,尤其是产生的强致癌物二噁英和呋喃等,若不能妥善处理将严重危害到公众健康,使得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一样,普遍存在“邻避效应”,设施建设难度大。
2.高温蒸汽处理技术
高温蒸汽处理是利用高温蒸汽杀灭医疗废物中致病微生物的过程。高温杀菌法简便、可靠、经济、快速,在医疗器械消毒领域有很长的应用历史,是一种容易被公众接受的杀菌方法。高温蒸汽技术主要适用于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实用性广泛。高温蒸汽处理技术的缺点是必须增加破碎工艺作为预处理才能对医疗废物毁形,一般不能处理大量药品和化学性废物,且处置后残渣仍需进行焚烧或安全填埋。
3.微波处理技术
微波杀菌是利用微波热效应、化学效应和电磁共振效应处理医疗废物的技术。微波可以穿透医疗废物,使医疗废物外部和内部同时升温,具有速度快效率高等特点。微波处理技术的缺点是对含水率低的医疗废物灭菌效果差,且不宜用于处置金属性质的医疗废物。此外,微波产生的辐射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微波处置后的医疗废物残渣同样需要进行焚烧处理或安全填埋。
4.化学法处理技术
化学法是利用化学药剂杀灭医疗废物中感染性物质的方法,分为干式化学消毒和湿式化学消毒两种方式。一般是将破碎后的医疗废物与化学消毒剂(如石灰粉、次氯酸纳、次氯酸钙)进行混合,医疗废物中有机物质被化学消毒剂分解,传染性病菌被杀灭或失活,从而达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目的。化学法处理技术的缺点是消毒灭菌较难彻底,处置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大,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四)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
2000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政策,医疗废物处置逐步走向市场化。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提出按照补偿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处置费用,拉开了我国医疗废物处置市场化的序幕。2012年《“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将医疗废物处理费纳入医疗服务成本。2014年,原卫生计生委、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较完善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通过将处置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和财政投入等渠道,解决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分担问题。
目前,我国医疗废物处置收费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医疗机构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本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制订具体价格,是一种具有双重定价主体的价格形式。全国医疗废物处置收费主要有按床位、按重量、分档定额三种计价方式,其中按床位计价的处置价格区间约每床位每日1.50~3.30元,按重量计价的处置价格区间约每公斤2.00~5.00元,分档定额主要是按医疗机构营业面积确定,价格约每月200.00~1000.00元。目前,我国已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200多个地市基本建立了配套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五)医疗废物产业发展情况
目前我国涉足医疗废物处置的上市企业共有十余家,主要包括润邦股份、东江环保、中国节能等。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生产企业约有四十余家,主要生产回转窑焚烧设备、热解焚烧设备、高温(蒸汽)灭菌设备、微波消毒设备等。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均为改装车辆,主要是在已定型汽车底盘或厢式货车的基础上,按《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改装,生产企业约五十余家,主要分部在湖北、广东、辽宁等地。按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估算,2019年我国医疗废物处置产业产值约106亿元。
1.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医疗保障系统完善及老年人口不断增长,医院就诊人数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预计未来五年我国医疗废物产生量将保持5.8%左右的增长速度。目前我国大多数在运行的处置设施主要是在2005-2011年集中建成投产,多数产能不足、工艺落后,大部分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仅满足日常处置需求,应对突发疫情能力差,县级地区集中处置能力和收运能力严重不足。整体看,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亟待进一步提升。
2.应急能力严重不足
医疗废物处置行业企业具有“小、散、乱”的特点,在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处置规模小、能力弱、应急响应水平差,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取战略性物资设备,难以满足突发情况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特殊要求。以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为例,疫情核心区武汉市的医疗废物产生量峰值时期接近100吨/日,而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能力仅为50吨/日,在紧急购置运输车辆、移动式处置设施并新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中心后,直至2月13日医疗废物才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此外,在疫情等突发状态下,各地医疗废物出现爆发性增长,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却往往各自为战,缺少统一协调,无法形成合力。
3.技术标准仍需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焚烧法和高温蒸汽灭菌法等传统医疗废物处置方法,已基本具备相对完善的处置工程技术规范。随着技术进步,热解焚烧、等离子体焚烧、微波消毒等技术应用也日益广泛,而相应配套的技术要求、标准规范仍然存在缺失,亟需研究制订。此外,目前医疗废物处置污染物排放主要参照生活垃圾处置或危险废物处置标准执行,尚无针对医疗废物处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针对性不强,在实际应用中不合理及不适应之处日渐显现。
4.收费机制尚不健全
目前我国常见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方式主要是医疗机构按床位交付,容易出现床位数弄虚作假的问题,还会致使门诊医疗废物难以收取处置费用。在现有收费方式下,医疗机构内部废物收集和管理成本也常被忽略,不同类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并未区分。同时,多数城市收费标准调整机制不健全,现有收费制度从制定起十余年内少有调整,处置费用难以覆盖日益增长的处置成本。此外,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普遍缺乏收费政策,在缺乏地方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医疗废物难以得到妥善收集处理。
5.产业发展动力不足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医疗废物处置产业已初具规模,但整体行业市场集中度仍然较低,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平均规模较小,呈现出明显的分散性特征,行业领跑者不清晰。医疗废物处置装备领域市场细碎,市场竞争激烈但不充分,企业小而散。十余家涉足医疗废物处置的上市企业处置总规模不足100 吨/天,总产值不足企业总市值的百分之一。
1.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安排国家资金用于支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一是对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扩能提质改造,确保处置设施满足处置需求,并符合环境保护、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是要求大城市在综合考虑医疗废物增长情况、应急备用需求等情况下,适度超前规划、设计、建设医疗废物应急备用能力。三是推动符合条件的县级地区加快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小的县级地区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收集转运能力向村镇延伸。
2.完善收费机制。完善的收费机制是医疗废物处置市场化运行的长效保障。建议国家加快研究出台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核算办法、分类方式等指导文件,指导各省制定和完善省级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办法,将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服务成本,并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及时合理补偿,形成相对完善的收费政策体系。
3.推动医疗废物“互联网+”管理。加快建立全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平台应涉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存储点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等相关方面,覆盖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通过大数据算法推动形成智能预警、精准调度、全流程监控的管理服务,及时了解医疗废物产生、运输和处置情况,掌握处置设施运行负荷以及应急处置需求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互通,通过现代化手段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
4.促进医疗废物处置产业发展。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对我国医疗废物处置产生了深远影响,是医疗废物处置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建议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技术规范和污染控制标准,倒逼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升级,研究制定配套财税政策,扶持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和相关装备企业,推动医疗废物处置产业快速发展,将医疗废物处置产业培育成为后疫情时代产业发展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