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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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8 更新时间:2024年07月02日11:15:22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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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概述

1.当建筑内发生火灾时,烟气的危害十分严重。建筑物起火燃烧时产生高温、高热、有毒的气体不仅会对人员产生生理危害也会产生心理(比如恐怖等)危害。为了及时将火灾产生的烟气排除,防止和延缓烟气扩散应该设置防烟排烟系统达到上述目的。按其发挥作用的不同,建筑火灾烟气控制分为防烟和排烟两个方面。

2.防烟主要作用是防止和延缓烟气扩散,保证疏散通道不受烟气侵害确保建筑物内人员顺利疏散、安全避难。其既可以通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内积聚,也可以通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阻止火灾烟气侵入上述空间。

3.排烟主要作用是将火灾现场的烟和热量及时排除,以减弱火势的蔓延,为火灾扑救创造有利条件。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方式,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

4.防烟排烟系统可分为以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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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烟系统的分类、组成和工作原理

(一)设置防烟设施的场所或部位

下列部位应采取防烟措施: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的前室,地铁工程中的避难走道。

(二)自然通风系统

1.系统的组成

自然通风系统主要通过可开启外窗来实现防烟

2.自然通风的原理

自然通风是以热压和风压作用的、不消耗机械动力的、经济的通风方式。

(1)如果室内外空气存在温度差或者窗户开口之间存在高度差,则会产生热压作用下的自然通风。

(2)当室外气流遇到建筑物时,将在建筑迎风面形成正压区,在建筑屋顶上部和建筑背风面形成负压区,这种建筑物表面所形成的空气静压变化即为风压。由于室外风的风向和风速经常变化,因此导致风压是一个不稳定因素。

(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系统的组成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主要由送风口(阀)、送风井(管)道、送风机等组成。

2.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工作原理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通过送风机所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来控制烟气流动,在建筑内发生火灾时,对着火区以外的有关区域进行送风加压,使其保持一定正压,以防止烟气侵入。从安全角度出发,加压送风时应使防烟楼梯间压力>前室压力>走道压力。

(2)同时为避免人员疏散时开门困难,从而影响疏散,还要保证各部分之间的压差不要过大。

、排烟系统的组成和工作原理

(一)自然排烟系统

1.自然排烟系统的组成

主要通过设置在顶部或外墙的自然排烟窗或开口实现排烟。

2.自然排烟的原理

自然排烟是充分利用建筑物的构造,利用火灾产生的热烟气流的浮力外部风力作用,通过建筑物房间或走廊的开口把烟气排至室外的排烟方式。这种排烟方式的实质是通过室内外空气对流进行排烟。在自然排烟中,必须有冷空气的进口和热烟气的排出口。一般采用可开启外窗以及专门设置的排烟口进行自然排烟,这种排烟方式经济、简单、易操作,并具有不需使用动力及专用设备等优点。

(二)机械排烟系统

1.机械排烟系统的组成

机械排烟系统主要由排烟阀(口)、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风机等组成。

2.机械排烟系统的工作原理

发生火灾时,通常由火场人员手动控制或由感烟探测器将火灾信号传递给火灾报警控制器,开启活动的挡烟垂壁将烟气控制在发生火灾的防烟分区内,并打开排烟口,同时关闭空调系统和送风管道内的相关阀门,防止烟气从空调和通风系统蔓延到其他非着火房间,最后由排烟机将烟气通过排烟管道排至室外。

(三)补风系统

根据空气流动的原理,在排出某一区域空气的同时,需要有另一部分空气补充。当排烟系统排烟时,补风的主要目的是形成理想的气流组织,迅速排除烟气,有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入空气,可采用疏散外门、手动或自动可开启外窗等自然进风方式,也可采用机械补风方式。机械补风系统主要由补风口补风管道补风机组成发生火灾时,和排烟系统联动启动,靠风机向室内补充空气。

、排烟系统的设计及系统组件的设置

(一)排烟方式的选择

建筑排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平面布局等因素,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及中庭等,应采用机械排烟方式。高层建筑主要受自然条件(如室外风速、风压、风向等)的影响较大,许多场所无法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故一般多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多层建筑受外部条件影响较小,一般多采用自然排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个防烟分区不应同时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和机械排烟方式,因为这两种方式相互之间对气流会造成干扰,影响排烟效果。尤其是在排烟时,自然排烟口还可能在机械排烟系统动作后变成进风口,使其失去排烟作用。

(二)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是在建筑内部顶板或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挡烟垂壁、结构梁、隔墙等进行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烟能力的空间。通过设置防烟分区把火灾产生的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保证在一定时间内使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致随意扩散,方便通过排烟设施迅速排除。

1.防烟分区的划分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2)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1)储烟仓是指位于建筑空间顶部,由挡烟垂壁、梁或隔墙等形成的用于蓄积火灾烟气的空间。储烟仓高度即设计烟层厚度。

2)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

(3)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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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2.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是为了阻止烟气沿水平方向流动而垂直向下吊装在顶棚上的挡烟构件,其有效高度不小于500mm。挡烟垂壁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当建筑物净空较高时可采用固定式,将挡烟垂壁长期固定在顶棚上;当建筑物净空较低时,宜采用活动式。挡烟垂壁应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如钢板防火玻璃、无机纤维织物、不燃无机复合板等。活动式的挡烟垂壁应由感烟探测器控制,或受消防控制中心控制,但同时应能就地手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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